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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动态 > 打官司赢的一方往往是话少的一方,这个跟大众的普遍的认知截然相反大众。通常是认为法庭上谁讲的话多谁就占理,谁讲的话多谁就有依据,谁讲的话多法官就相信谁,谁讲的话多谁就会赢官司。有一点道理,但是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完全不一样,因为打官司还是打证据,如果你证据确实充分,你法庭上无需多讲,无需解释,无需反驳,你这个官司仍然会赢。
最近郑律师的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钱也不多,六万多块钱现金出借的,对方不还,我们就起诉法院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我们就把证据进行举证,进行出示。法庭调查法官就问了两个问题,第二个,你们什么关系,怎么认识的?第二个为什么是出借现金,现金哪里来的。接下来就法庭辩论,也没新的意见,法庭审理就结束。
过了几天,郑律师就收到了民事判决书,我们的本金跟利息全部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律师费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当然还有第二种情况,证据不是很充分,真伪不明。那这个时候,也不是说谁讲的话多谁就占理,谁讲的话多法官就会相信谁的话。这个时候,陈述意见还是要把自己的观点进行了归纳总结,简明扼要陈述给法庭,逻辑清晰,观点明确。
所以说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法庭上话多的一方是赢的一方,话少的一方是输的一方。相反,往往输的一方是话多的,为什么呢?因为输的一方没有证据,他只能讲更多的话,让法官相信他的话,让对方认可他的话,承认他的话,那这样他就不需要证据了。实际上你讲的最多,你只要没证据,法官依然没法采信你的观点。你讲的再多,对方不认可你讲的话,你也是徒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