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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动态 > 我为什么不做刑事案件?首先声明,郑律师非常喜欢刑事案件,在郑律师学法律的时候,参加司法考试的时候,执业初期的7到8年最感兴趣的就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理论逻辑案例非常的丰富多彩,引人入胜,让人不知不觉的投入其中。
但是多年的实践以后啊,发现刑事案件基本上没有辩护的空间,郑律师辩的口吐白沫,基本上法官该怎么判还是怎么判,基本上就是走走流程的。
当然也有冤假错案,也有定罪量刑有问题。郑律师也对这些案件仔细的分析研究判断,深入浅出旁征博引论证解析写就的答辩状,在庭审中法官也不作为争议焦点审查,最终法官该怎么判还是怎么判,郑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判决书有时压根提都不提。这是其一。
其二,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都是罪有应得,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所以作为一个律师,把毕生的精力为这样的罪有应得的人去做辩护,郑律师觉得不值得。
当然这个社会仍然有冤假错案,郑律师仍然敬佩那些奋战在一线孜孜不倦跟公权力对抗,做无罪辩护、罪轻辩护的那些律师们。当然这些律师真的也是凭自己的法律本事吗,有时候也不是,有时候也不全是,有时候只不过通过自己的影响力,通过网络,通过民意,来改变司法,跟公权力对抗,揭露黑暗,实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