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郑律师来本市看守所会见,一个被告人自称瘦了60斤,但通过视频,郑律师觉得被告人还是很粗壮的,露着的胳膊还都是肉,问他情况,他直摇头,说现在开不了帐,有钱也买不到吃的,花生米,榨菜,鸡腿,方便面,火腿肠,都没有,从春节已经到现在了,账上的钱一直花不了。
想想也是,疫情初期,市面上方便面都买不到,连普通大众都供应不上,更别说看守所了。
郑律师在此说明,不是说真的没吃的,蔬菜大米免费及管饱都是没问题的,只是没有什么油水,看守所的开账,就是买些带油水的包装食品,都是速食食品,其实没什么营养,但有味道好吃。
当然根据郑律师的执业经验,瘦的原因,不光是吃的问题,很可能还跟案件的压力有关系。
家属查询他账上的钱一直不动的,非常着急,经常打电话问郑律师,安排去见见,到底怎么回事?家属希望他吃啊,希望他开帐啊。能吃嘛,说明状态还可以的,要不然家属就是担心。
的确是这样,在郑律师微信发布文章后,中午时间,又一个刑事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的家属,也打电话给郑律师了,因为看到郑律师的文章,也因为账上的一千多元三个月了才花了200元,郑律师借此解释后呢,家属也就放心多了。并不是被告人情绪不好的类似问题,是实在因为疫情,包装食品供应不上,有钱没得买。当然这是郑律师基于被告人的说法,估计和猜测的。
郑律师把开不了账的原因,跟家属解释以后呢,家属的心里也就坦然多了。
从疫情以来,刑事案件整个阶段只能会见三次,三个阶段各会见一次。
而且阶段过了,这个阶段就不能再会见了,严格的不得了。郑律师有一个案子,3月11号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到检察院的,3月31号检察院就提起公诉到法院了。快得不得了,按照以往嘛,最起码要两个月左右,现在就三个礼拜。
郑律师在4月初联系检察院的,准备检察院阶段的会见,通过律所安排,经律协审批,会见材料提交至看守所,等待看守所安排会见通知,结果接到电话,告知现在案件在法院了,不能进行检察院阶段的会见了,也不能补会见,要会见也可以,只能算法院阶段的会见,见了后法院阶段就不能安排见了,好说歹说也没用。那肯定不行,因为还没有阅卷,还没看到卷宗。
另外呢,会见方式和会见装备都不一样了。疫情前是当面会见,疫情期间是视频会见。疫情前装备没额外要求,疫情期间律师会见需要穿连体防护服带帽子的,穿脚套,带手套,带口罩。
打听问检察员原因,她说现在疫情期间,刑事案件少了很多,所以速度非常快。郑律师一想还真对,大家都少出门了,少消费了,少见面了,少交流了,少沟通了,少交易了,怎么还会有往常数量的刑事案件呢?
宜兴律师郑宝华 2020年5月13日农历庚子鼠年四月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