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这个案件被告够坏,法官够狠,又够公正,代理过程险象环生,稍不注意就会输掉。
这是宜兴律师郑宝华代理的又一个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郑律师代理挂靠人即原告也即委托人,被告是被挂靠公司,是苏州一家专门从事货车挂靠的货运公司。这类货运公司其实不做实际货运业务,专门从事挂靠业务。
本案纠纷产生的背景:
据委托人讲,挂靠经营实际上被挂靠人表面上不赚钱,赚钱的是挂靠经营的附带项目,也可以讲是挂靠行业的潜规则,就是通过代买车辆保险赚钱,本案中同样保额的车辆的保险费大概几千元,但货运公司代买保险要收取费用2万元,并不退还费用。
委托人一年也赚不了多少钱,额外要承担一二万的费用,所以委托人要结束挂靠,货运公司死活不同意结束挂靠。
货运公司维持挂靠关系的手段:
第一,签订的挂靠合同不给挂靠人。
第二,给了就是想法设法骗回挂靠合同。
第三,趁不注意擅自修改合同。
第四,强行开走车辆进行隐匿。
以上,基本上会同时或多项实施。
车辆挂靠经营产生的原因:
因为某些政策原因或为了减少费用,本市地区某些载重量或型号的货车,车辆行驶证不能或不登记在个人名下,只登记在一定范围的公司名下,常见的是货运公司。这样从法律上讲,就产生了挂靠经营的法律关系,在这个关系中实际车辆所有权人是挂靠人,挂名人货运公司是被挂靠人。这是车辆挂靠中常见的情形,也是车辆挂靠产生的主要原因。
郑律师代理案件案情:
2016年6月原被告签订车辆挂靠合同,约定原告所有运输车辆,车牌号苏EXXXXX,发动机号LXXXXXZZZZZ,挂靠被告。挂靠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14日,挂靠费用每年1000元,挂靠到期原告有权自行选择要不要继续挂靠,如不继续挂靠,车辆需过户,被告需积极配合原告办理车辆的过户事宜。
2018年6月13日,原告开上货车到被告公司,告知不要继续挂靠,被告无故把原告车辆隐匿,经报110要求归还挂靠车辆,居然不处理。
货运公司狠招:
2018年6月13日在委托人到货运公司的时候,货运公司讲挂靠合同找不到,让委托人给他们看看,等委托人拿回来的时候,挂靠期限被货运公司改到了2022年期满,而且改掉的地方还盖了货运公司的公章。
为什么郑律师这样肯定的说呢,郑律师碰到这样的情况还是比较少的,但是郑律师反复与委托人核对了当时的细节,最重要是郑律师还梳理出委托人还保存了原有合同的拍照件,一比对就一目了然。郑律师心里也不禁默默念叨,这招数真是够狠的。
第二个狠招,案情里有提到,2018年6月13日当时,挂靠公司得知委托人不要挂靠后,马上把车辆隐匿了,这也是狠招,就是逼你就范,一般人肯定就投降妥协了。
不过,郑律师的委托人也不是吃素的,货运公司这次就算遇到了硬茬,委托人一定要打官司,绝不继续挂靠,一定要拿回车辆。
最关键,委托人坚定打官司,还有郑律师撑腰。
郑律师诉讼策略:
其实,自从挂靠合同被改了后,这个官司从实际证据材料来看,是很难打赢的。
但是,郑律师也是身经千战,既然货运公司用狠招,那委托人也可以用狠招,唯独用狠招才能赢。这个狠招郑律师要保密的,狠招不能随便用的,只有对够狠的人,才能用够狠的招。
说说容易做做难,委托人的这个狠招,也是郑律师花费大量时间沟通研究推敲得出的,技术上算诉讼策略。
审理法院: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诉讼请求:
1、被告返还原告挂靠车辆。2、被告协助原告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3、赔偿停运损失。
蛮横的法官和对抗激烈的庭审:
这个案件经三次开庭审理,货运公司的证据材料和抗辩理由,与郑律师诉讼策略预判的一致,承办法官对案件事实的查明内容也与郑律师预判的一致,到这里案件应该是胜利在望了。
但是预想不到的节外生枝发生了,第三次庭审开完,承办法官直接了当斩钉截铁对郑律师说,你的案件我要驳回,驳回在法律上的意思就是驳回诉讼请求,直接点讲就是郑律师代理的案件输了,法院不支持,反过来说就是货运公司赢了。
让郑律师接受货运公司的条件,对委托人不利的调解条件。郑律师当时心里就很气愤,言语上也不够礼貌,直接就回绝掉了法官,说这个案子还会驳回,那你驳吧,驳,驳,驳。法官一句话都没说,立马就从审判席走开了。临走到法庭门口前(这个法庭没有法官入口),对货运公司说,以后不要等着,等到人家已经起诉你了,你才提反诉,主动一点积极一点。可想而知,法官是非常生气,直接帮货运公司讲话。
当然郑律师也觉得法官的裁判思路偏差太大了,郑律师认为这个官司就是能赢的。法官走出法庭后,法官助理跟我说,郑律师,你刚才的话也是没礼貌的,人家毕竟是老法官了,几十年的老法官了。
对郑律师异常信任和目标异常坚定的委托人:
签字庭审笔录期间,郑律师又联系了委托人二次,讲明输赢的利害关系,讲明刚才法官讲要驳回我们诉讼请求的,但我认为是赢,可是决定权不在我手上,委托人说那就不同意对方的调解条件,继续打下去。
郑律师暗自欣慰,碰到如此信任和如此果敢的委托人,有时候也是律师的一种幸运。因为不存在内耗。
公正的判决和公正的法官:
之后就一直等着驳回的判决书了,应该根据以往经验,法官铁定要驳回,那就是要驳回。
说个郑律师代理的另一个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本市法院的,开完庭郑律师认为胜诉没问题,已经再三研究了,判决前一天,法官打电话给郑律师,说主体不对,要驳回起诉,郑律师回复说,这案件主体的问题早研究过了,没有问题的,法官说,那你做法官吧,立马把电话挂了。收到判决书果真输了,不过不是以主体不对,而是以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了,其实证据也是没问题的。也就是说法官要你输,会想着法子要你输。
收到本案判决书,没想到全部支持了。不知道其间发生了什么事情。郑律师判断很可能法官虽是一位脾气耿直火爆,但还是一位公正不带私心的法官,可能过了几天,气消了,平下心就觉得委托人的案件驳回的话,明显依据不足,更应该支持,那就判决支持吧,个人恩怨先放一放吧,毕竟没有过节,何必呢。
后记
这么精彩的案件,值得郑律师花时间记录下来,特记之。原来今天还是2020年阳历新年元旦第一天。
宜兴律师郑宝华 2012年1月1日 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