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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2018年郑律师代理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太仓法院判决的,申请太仓法院执行后,在2019年9月17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没有执行到款项。2019年12月19日太仓法院执行法官通知郑律师,款项全部到法院账了,让委托人过来办领款手续。
原因是苏州大市范围内执行法院,被执行人可以通过公安系统网络,由警察协助执行。
听说是被执行人在苏州买火车票的时候被警察逮到的,然后移交给了执行法院的法官,在准备执行司法拘留15天的时候,被执行人主动全部履行了执行款项。
宜兴律师郑宝华 2019年12月24日 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