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接到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法官电话,说我代理的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的送达地址没人签收,退回来了。然后之前被告一个被起诉的案件的送达地址也送过一次,也没送到,也被退回来了。
所以这个案子要办理公告送达了。接下来,我们会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地址,张贴送达公告。不需再交公告费了。
嗯,听到这个消息,真的是,喜出望外啊。要知道啊,目前昆山法院的操作,所有的案子公告送达,都需要在报纸上登公告,然后呢还要交公告费,开庭公告是300元,送达公告是390元,这样两个加起来就要690元。还要办交费的手续,还要再交给法官。这里面都是委托律师或委托人要做的事情。
现在好了,姑苏区法院,直接就把这些办掉了。而且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每个人都能看到,嗯,这个对被告也是一个很大的警戒作用。目前现有的交费的公告送达都是登在报纸上的,哎,说句惭愧的话,我做律师到现在,都没看到过几个。
所以要给姑苏区法院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