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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衡立律师事务所,座落宜兴市荆溪南路38号2和3楼整层,成立于1995年,办公面积1000平方米,设律师独立办公室、公共办公区、洽谈室、多媒体会议室、模拟法庭等设施,高效、专业的律师团队、市场团队和行政服务团队,是宜兴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综合律师事务所,为宜兴提供优质、专业的“一站式”法律服务,致力于打造宜兴有影响、有社会担当的律所...


指导案例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第一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2010年12月31日)

点击数:557次 添加时间:2021/2/18 [打印] [关闭]

  (2010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文件高检发研字[2010]12号公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经2010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讨论决定,现将施某某等17人聚众斗殴案、忻元龙绑架案和林志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案等三个案例印发你们,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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