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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宝华代理天顺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诉戴阿弟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纠纷跳单胜诉案

点击数:608次 添加时间:2021/1/28 [打印] [关闭]

委托人昆山天顺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陈述


  2013年3月21日戴阿弟由本公司提供居间服务与李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出售四季华城19幢305室房屋与李超,并收受购房定金20000元。

  2013年3月25日戴阿弟单方毁约,不再出售四季华城19幢305室房屋与李超,在昆山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撤销了网签备案,并承诺如果再把房屋出卖给李超及亲戚,则支付两个点房屋总价中介费。

  2013年4月17日本公司通过查询得知,戴阿弟与李超在本公司以外的房产中介机构进行了房屋买卖交易,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

 

案件代理

  郑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提出诉讼请求,经昆山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基于委托方充分的证据,戴阿弟最终支付赔偿,由戴阿弟赔偿昆山天顺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损失,此案了结,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宜兴律师评析

  本案属于典型的房屋中介提供居间服务违约案,俗称“跳单”,即买卖双方已经由中介提供服务达成了买卖合同,为达到不支付中介费的目的,又跳开中介,私下成交过户,或支付少量的中介费再找一个中介提供服务。

  本案中原、被告达成居间服务合同成立并生效,双方均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

 

宜兴律师 郑宝华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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